(2017年11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由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决定对条例进行修改后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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