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八大助力行动”
积极投身“百日攻坚战”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全区打响“百日攻坚战”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主动入位、迅速行动,紧盯法规政策落实、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实事办理、代表作用发挥,实施“八大助力行动”,以法治力量坚定不移落实自治区党委部署,助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开展经济企稳回升助力行动。细化建立七项工作清单,逐条逐项把国有资产和政府债务管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等监督任务落实落细。加强预决算审查和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建立自治区纪委监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审计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审计厅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健全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有关部委将隐性债务中的棚改贷款单独统计核算,出台相关政策,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更好支持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天新药业、青铜峡铝业、誉诚昊达新能源等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过紧日子”。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万名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百日攻坚战”,全区五级人大代表4.2万余人次深入一线,3600余名代表提出意见建议,归纳形成建议3000余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努力推动形成拼经济、拼项目、拼创新、拼服务的浓厚“攻坚”氛围。
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助力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市、县(市、区)和企业,了解今年以来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重大项目推进、民生实事办理情况,并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积极“牵线搭桥”,协调区外氢能生产及储能企业落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满足相关能源化工企业上游原材料供应需求。紧紧扭住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督办这一关键,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协调督促政府相关厅局主动到国家部委对接沟通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支持,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厅局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建设宁东现代煤化工中试基地,加快煤基新型合成材料、先进碳材料、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推动厅局争取生态环境部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石嘴山市建设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创建49家绿色工厂、10家绿色工业园区;推动厅局争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贺兰山东麓“藤灌草”生态修复纳入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支持建设生态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6个,实施荒漠化治理289万亩。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行动。扎实开展涉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专项清理,对自治区现行有效的176件地方性法规、60个决议决定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存在不平等对待企业内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法规8件,已经审议修改2件,其余6件列入立法计划予以修改或废止。督促各级人民法院处理涉企案件时最大限度降低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防止出现“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现象。推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政法单位成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营商环境法治工作服务中心,形成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合力。听取和审议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关报告,实行清单台账闭环管理,针对代表普遍反映的企业创新资源有限,科技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督促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自治区建立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实施方案》。
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助力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梳理细化涉及人大领域的改革任务,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健全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机制、健全完善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机制、健全完善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4个方面,提出并推进实施20项具体改革事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宁夏实践。目前,2024年确定的加强人大对民生实事的监督、加强人大对规划计划重点项目的监督、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推动区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等9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7项。下一步,将从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健全政府债务定期向人大报告机制、开展区域协同立法、推进“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等12个方面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助力行动。发挥人大环境资源立法、监督和代表建议督办的作用,积极推动环境资源领域重要项目和重点任务顺利有序开展,千方百计帮助环保企业纾困解难。修订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审查批准石嘴山市湿地保护条例和固原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修订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促进绿色发展提供法律依据。修正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审查批准银川市供水节水条例和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推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打出监督“组合拳”,推动“四水四定”改革深入实施,相关经验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交流。综合运用“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监督方式,开展黄河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黄河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黄河堤岸建设、入黄泥沙治理、黄河污染防治等法定责任落实。加强与毗邻的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系,启动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化防治条例协同立法,助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开展安全生产助力行动。坚持以法治“红线”守好安全生产底线,聚焦电动自行车销售登记、通行安全、规范停放、充电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风险隐患,制定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建立职责明确、安全有序、处罚适当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法治保障。着力做好安全生产监督“下半篇文章”,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回头看”,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综合运用实地检查、明察暗访、抽样检测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列出清单,推动边查边改、解决问题。
开展推动乡村振兴助力行动。坚持以法治“引擎”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紧跟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聚焦产业发展立法需求,修订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创新。开展“中宁枸杞”“泾源黄牛肉”等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保护专项行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健康发展。以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两个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安排衔接资金6.81亿元的基础上,单独安排2000万元支持红寺堡区易地搬迁移民致富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资金339万元,带动投资1760万元,支持红寺堡区乡镇商贸中心项目建设。推动有关部门安排中药材项目资金170万元,支持隆德县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6个、标准化中药材示范基地4个。首次将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推动落实银川市兴庆区红花渠沿线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450万元,助力人居环境改善。
开展城乡居民增收助力行动。紧盯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注的低收入人群收入“不增反降”问题,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方式,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组织636名五级人大代表深入109个行政村、16个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900余户群众家中,对全区脱贫地区低收入人群收入、高额彩礼、“人情债、份子钱”、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梳理出6个方面37条问题,提出7个方面19项举措,报自治区党委并转政府办理。紧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这一民生要事,开展专项监督和审议意见办理“回头看”,盯住整改问题、落实政策,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致富。聚焦“八项民生工程”实施和“35件民生实事办理”等,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督促协调解决群众拆迁安置、就医就业等急难愁盼问题;制定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推动医保局将“取卵术”等10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和3个加收项目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协调民政厅统筹安排福彩公益金2765万元,支持固原市及所辖县(区)改造养老机构、开办老年大学、新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善和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水平。
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以“八大助力行动”为抓手,全力推动打好打赢“百日攻坚战”,为实现全年发展目标贡献更多力量。
(执笔:段 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