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建设 创新性发展
编者按: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领域的实践平台,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立法诉求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高质量立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区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把立足实际、体现特色、吸纳民意、汇集民智贯穿于建设运行工作始终,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把感知探寻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群众表达立法诉求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宁夏实践经验。本期特策划刊发部分经验总结,供交流学习。
2024年7月,在银川市兴庆区“人大主题广场”上,兴庆区人大常委会正在征集关于修改完善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单位干部职工、社区居民群众热烈讨论,不时发言。
9月底,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票赞同,表决通过了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草案)。在兴庆区“人大主题广场”上,看着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的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文本,有人提高嗓门说:“你看你看,这一条规定不就是当时我反映的那条意见嘛!有了法规,电动自行车乱象终于可以被好好管管了。”
此时,距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正好一周年。
规范化建设推力强劲
2023年9月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界定、设立程序、工作职责、组织构成、支持保障、意见征集与反馈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并召开观摩交流会议,指导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全面开展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经费保障的“五有”建设,扎实推进联系点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联络员制度,从相关企业、群众团体、人大代表中选出实践经验丰富、热心立法工作的立法意见征集联络员,通过联络员广泛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立法工作,表达立法意见诉求,建立了一支扎根基层的立法意见征询工作队伍。
中宁县人大常委会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征询单位制度,在辖区范围内、不同领域中筛选确立了多家有代表性的立法征询单位,及时向征询单位转达立法意见征集任务,再由征询单位组织相应领域内的群众提出立法意见建议,保证了意见征集的覆盖度。
各基层立法联系点高度重视推动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融合建设,既统筹整合、高效利用了人大工作平台资源,通过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增强了立法意见的广泛性,又丰富了人大代表履职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落深落细了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打造了代表工作和立法工作互促共进、联系点与联络站融合发展的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新亮点。
一年时间,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375家立法征询单位,288个立法信息采集点,273名立法联络员,1722名立法信息采集员,3000多条立法意见…… 一个个数字的链路与辐射,清晰描绘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的成效。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和机制建设,形成了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协调中枢,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枢纽,以信息采集点为前哨,以立法联络员为触角,覆盖全区各市县(市、区)的立法联系工作网络。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汇百家之言,集人民之智”作用,在自治区行政复议、征兵工作、奶产业促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空间发展规划、社会救助等条例规定制定修订中征集报送了一条条“带着泥土味”“充满烟火气”的立法意见,其中200多条被吸收反映到法规条款中,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质量立法提供了“源头活水”,以“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真实具体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创新性发展活力四射
在引导保障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夯实规范化建设这一基础的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鼓励支持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性开展工作,在联系人民群众的深入性、广泛性上下功夫,在征集意见的真切性、精准性上用心思,在开展工作的统筹性、高效性上想办法,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千方百计做到意见征集真正广泛覆盖。固原市人大常委会与宁夏师范大学建立法规联合研讨机制,为每件法规制定汇集专家学者智慧;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辖区街道“法官工作室”“共享法庭”等平台,向律师、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宁夏旅游投资集团、中卫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集企业员工、相关企业主、农民工等立法诉求;北京(银川)大成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注重征集法规草案所涉利益各方、社会弱势群体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发挥“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势,探索建立了“四省八县”黄河灌区协同立法征询意见机制,与4个省区相邻的8个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意见征集工作,扩大立法“直通车”辐射面。
多措并举保证意见征集切实深入群众。平罗县、盐池县人大常委会等基层立法联系点采取“走出去+沉下去”工作方式,通过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与群众“拉家常”和召开“群众会”“板凳会”“炕头会”“田埂会”等,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沟通交流,向群众讲清法规草案内容、条款规定含义,详细倾听了解、整理归纳群众对制定法规的认识看法、愿望诉求。宁夏大学法学院在征集意见时先深入基层调研问计于民,再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深入讨论分析,确保报送的立法意见既体现专业研究理论性,又具有人民群众实践性。
发挥优势推动意见征集助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队伍、人才、功能优势,把立法意见征集与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有机融合,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组织6位法学教授在全区30余家单位作法治讲座,学院30余名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教师积极参与金凤区、西夏区法律援助站建设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言民语”,深入社区、乡村宣传解读法律法规。盈科律师事务所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乡村活动,累计宣讲100多次。青铜峡市裕民街道、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路街道民生社区、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雁岭社区、固原市彭阳县古城镇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信息采集员积极参与调解居民矛盾纠纷,依法依规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运行在起步中全力加速、在探索中迅速提升,呈现出规范化建设、制度化运行、优质化发展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连心桥”、表达社情民意的“直通车”、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检测器”、普法宣传的“广播室”作用。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基层群众,一头连着立法机关,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重要实践载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建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用好立法民意“直通车”,努力在宁夏民主立法征程上精耕细作、阔步前行。
(作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红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