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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2022-06-03 发布时间: 2022-06-04 字体: [][ ][ ]

  6月2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方案,新增政府债务外贷8.86亿元,全部转贷给银川市,用于支持银川市绿色交通一体化项目。新增专项债务8亿元,安排自治区本级6亿元,用于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银川都市圈城乡东线供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建设和自治区人民医院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安排市县2亿元,用于中卫热电铁路专用线建设和红寺堡区棚户区改造。由此,将2022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由1359.6亿元调整为1368.46亿元,支出相应由1359.6亿元调整为1368.46亿元;2022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由55.5亿元调整为63.5亿元,支出相应由55.5亿元调整为63.5亿元。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债券资金的安排符合国务院规定的使用方向,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市县的债券额度安排统筹考虑了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准备及合规性、债务偿还及风险化解等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做好债券发行工作,并及时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下达到相关市县;要加强绩效管理,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明确债券资金主体责任,强化法定预算约束,严控债务风险。(记者 尚陵彬)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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