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条例由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决定进行修改后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