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
4月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交办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确定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建议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办理责任,构建起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链条,确保每一项审议意见都有专人负责、专项跟进,抓实抓好审议意见办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结合专项报告和调研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深刻分析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靶向施策,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及落实举措,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跟踪督办,提升办理质效,通过健全“常委会领导牵头、专工委跟进、人大代表参与”的立体化监督机制,对办理工作开展全程动态跟踪。各有关委员会要采取听取汇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抓实办理、问效环节,推动审议意见从“纸上办理”转化为“落地实效”,真正让人大监督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的有力支撑。
(报道/杨 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