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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调整葡萄酒消费税计征方式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2026-3-8 发布时间: 2026-03-08 字体: [][ ][ ]

  当前,受全球葡萄酒行业系统性危机影响,我国酿酒葡萄产业种植等各环节均受冲击。作为全国最大的种植酿酒葡萄集中连片产区、酒庄酒产量居第一位的宁夏,面临不小的发展挑战。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孙志围绕宁夏葡萄酒产业的发展困境,积极建言献策。

  宁夏葡萄酒企业以酒庄模式为主,主打高端酒生产销售。现行从价计征消费税方式,使宁夏葡萄酒企业税负高于以低端酒生产销售为主的产区,制约市场竞争力提升。同时,我国葡萄酒消费群体集中在东部等发达地区,宁夏尚未形成全产业链体系,部分企业在区外设立销售公司,导致销售环节增值税收在销区实现,不利于税源涵养和产业链完善。

  孙志建议:调整葡萄酒消费税计征方式,参照黄酒、啤酒的税收征管模式,将从价计征调整为从量计征或从量从价复合计征,强化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纳税遵从度,以宽税基、低税率助力产业做大做强;将葡萄酒销售纳入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适用范围,吸引更多销售公司入驻宁夏,推动宁夏葡萄酒产业延链补链;在葡萄酒生产、加工之外,将葡萄酒销售也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宁夏目录),使销售企业在我区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优惠,吸引企业落地,推动形成葡萄酒全产业链规模化体系,涵养葡萄酒产业税源,助力宁夏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宁夏日报》记者 李锦)

技术编辑:张磊 校对:吴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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