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宗教事务“两个条例”执法检查
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计划安排,3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就检查《宗教事务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就条例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听取了全区贯彻实施条例有关情况介绍。执法检查组成员及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开展宗教事务“两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助力加快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具体举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使命感,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以法治力量推动新时代我区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执法检查根本出发点,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落细全国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条例规定作为执法检查的着力点,围绕条例贯彻实施,突出检查各级政府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各级各部门法定职责是否压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否到位,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是否规范。要把求真务实、力求实效作为执法检查的关键点,充分借鉴以往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听取意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执法检查将赴吴忠、固原、中卫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银川、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结束后,将形成报告提交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宗外侨工委 张 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