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8月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07次主任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情况报告、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决定将以上审议意见分别交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研究处理。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建议议题,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9月下旬在银川召开。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协调,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各相关委员会要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宁夏人大》编辑部 刘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