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6月22至2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左权带领调研组,先后赴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平罗县市场监管局,银川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深入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调研组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调研生态环境执法情况。
调研组认为,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全面推行,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公正文明执法理念逐步形成,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调研组在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调研综合执法工作。
调研组指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也还存在着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力量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有待加强,执法信息平台间数据共享有限,信息化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调研组在银川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调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调研组建议,要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领导,增强执法监督效果;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执法开展专项监督整顿;要形成行政执法监督整体合力,积极发挥专项监督及人大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监督职能发挥,健全“两法”衔接制度;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执法和监督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构建职能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杨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