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理008号代表议案
稿件来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工委
发布时间: 2022-05-31
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经带领调研组分赴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调研办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马洪海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议字第008号)。
调研组一行深入企业、社区和智慧城市管理单位实地调研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产业发展和应用、数据资源管理等情况。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三个市关于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汇报及相关立法建议。调研组认为,大数据立法要打破数据平台对接上的“信息壁垒”,推进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提升数据资源利用效率;要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积极推动大数据在更多领域广泛应用;要强化数据安全,全面做好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保障数据要素安全畅通。人大要充分发挥条例制定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立法;法规制定要紧扣大局,坚持问题导向,锁定立法切口和着力点,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人大、政府分管领导“双组长”机制,成立条例起草专班,集思广益,吸纳专业人才、实践人才进入专班,有步骤、分阶段推进立法进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工委 王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