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和自治区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8月25日至2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玲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平罗县、永宁县、利通区等6个县(区),实地察看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站、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农机服务公司、农业新技术推广基地等12个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点和企业,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农业技术示范带头人深入交谈,全面了解我区农业技术推广“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实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等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区在农业技术推广“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执法检查组认为,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相关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把农业科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田间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高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唐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