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声”定“民生” 让“民意”变“满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近年来,石嘴山市平罗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探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建立“群众出题、政府选题、代表定题、人大验题”的民生实事办理新模式,答好民生实事“满意卷”,实现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用“真心实意”换取群众“称心如意”。
人大代表在平罗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投票表决2025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群众“出题” 广泛征集酝酿
坚持“群众需要什么、政府就干什么”的导向,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主导、人大助力的民生实事项目征集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开征集民生实事项目,促进群众从“置身事外”向“全程参与”转变。
综合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信函邮件、“板凳议事”等线上线下平台,原汁原味征集群众呼声高、需求迫切,带有普惠性、公益性、可操作性的民生实事。如城关镇明珠社区通过网络征集、“小板凳拉家常”等方式,征集群众关于规范物业管理、美化社区环境、关心关爱老人等民生实事建议80余条,使民生实事项目更加体现民情民意、体现群众心声。
依托代表家站,整合人大代表专业和行业优势,将1137名四级人大代表编入代表家站,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研、集中座谈等活动,征集民生实事意见建议,实现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创新征集方式、丰富征集渠道,每年代表家站征集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100多件。2009年以来,共征集民生实事项目12类1000多项,确定150项重大民生项目。
政府“选题” 精准选择论证
坚持尊重民意、突出民生,普惠共享、注重实效,精准筛选民生实事项目,推动项目选择由政府“唱独角戏”向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转变。
坚持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数量服从质量等原则,以符合发展实际、满足群众需求、措施具体可行为标准,聚焦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冬季供暖、出行便利等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社情民意反映最集中的“关键小事”,突出必要性、可行性、普惠性,充分把握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当年建设、当年完成、当年受益要求,合理确定民生实事项目,建立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库。
邀请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评审,缩小项目范围,形成适当数量的候选项目。组织相关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和专家学者,通过实地调研、座谈听证、评估咨询等多种方式,对民生实事项目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梳理整合,提出拟定项目,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按程序报党委研究审定。
代表“定题” 充分尊重民意
坚持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原则,将民生实事项目建议方案经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最终由人大代表票决“定题”,实现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从“领导拍板”向代表票决转变。
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报告候选项目及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情况,让与会代表充分了解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在分组审议讨论中安排专门议程,审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详细说明候选项目情况,回答人大代表询问,加深代表对候选项目的全面了解,促进代表充分审议,确保人大代表的意见和主张得到充分表达。
按照《平罗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暂行办法》明确的候选项目票决的主体、范围、程序和差额比例、表决方式、公布方式,主席团会议在听取吸纳代表审议意见后,依法将候选项目提交大会票决,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表决,从得票超过半数的项目中,按预定数量从票数由高到低确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并当场宣布票决结果。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农村面源污染及粪污综合利用项目。
人大“验题” 全程跟踪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全程监督,确保票决项目按时落地见效,推动民生实事从“办得了”向“办得好”转变。
坚持把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建立“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大工作机构对口督办+专业代表小组动态督查”的联动监督机制,构建起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网格化监督体系,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稳步扎实推进、快速有效实施。推广实行“红色未办理、黄色正在办、绿色已办结”的“三色”督办机制,综合运用集中视察、专题询问、专项审议等形式,组织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社会效益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对推进困难、执行不力的项目,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约谈、开展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强化监督。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通过现场提问、现场办公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迅速推进完成民生实事项目3件。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就进展缓慢的玉皇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发出督办通知单,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现场督查,督促该项目如期完成。
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办结后,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置专门议程,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的报告,由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投票评价,对结果不满意的项目责令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作出解释说明,并迅速推进改进办理,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真正实现群众满意。
平罗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优化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督”机制,更好推动选题定题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项目实施从群众“置身事外”向“全程参与”转变,人大监督从“程序监督”到“实质监督”转变,使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更接地气、更贴民意、更聚民心,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作者:平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