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引领完善立法保障 接地气提升普法质效
在全区上下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的热潮中,为充分发挥党建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近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党支部,机关党委党支部、法工委党支部,联合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党支部、机关党委党支部、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党支部,共同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立法保障,提升普法质效”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专题讲座、互动交流等方式,激发党员干部以开局就是决赛、起跑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做好立法、普法工作。
举办法律业务大讲堂。
调研闽宁镇司法所工作。
参观原隆村法治文化教育主题公园。
紧扣大局,领悟思想走心。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作出了“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部署,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做好立法、普法工作提供了遵循。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党支部、法工委党支部、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党支部、闽宁镇原隆村党支部分别承担着立法、普法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大家围绕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做出的新论断新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感悟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最全面、系统、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法治中国,必须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在闽宁镇这个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嘱托的地方,学习交流党的二十大精神,意义尤为特别,使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强化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紧贴主题,互学共促走深。2021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今年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宁夏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活动紧贴“完善立法保障,提升普法质效”的主题,围绕决议的实施情况以及条例的修订,通过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组织党员走出机关、深入乡村、走进群众,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八五”普法决议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大家参观了原隆村法治文化教育主题公园,调研了闽宁镇司法所工作,并举办了“法律业务大讲堂”,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的负责同志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为主题,从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思路等方面,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为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的修订,提供了一份针对性非常强的工作指南。大家通过实地看,让顶层设计接了“地气”;通过现场听,让基层实践通了“天线”,从实践中探索开门立法,达到了在互学中实现共促的效果。
紧跟需求,推动发展走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当前,在全区上下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中,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美丽新宁夏的艰巨任务,更加需要有坚实的法治保障。在活动中,大家看到了原隆村选树学法用法示范典型、开展民法典进农户活动等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鲜活经验,以及闽宁镇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扎实工作,也了解到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以及群众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通过边听、边看、边交流、边探讨,引发了大家对如何完善立法保障、提升普法质效的深入思考。党员们表示要将学习交流的成果转化为做好立法、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为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的具体实践。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推进了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在支部落地落实,更好引领党员干部铸牢“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的政治忠诚,努力为依法治区战略实施、法治宁夏建设做出新贡献。
(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党支部 韩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