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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审议意见 坚持规划先行避免风格雷同“千村一面”

稿件来源:《宁夏日报》 2022-11-17 发布时间: 2022-12-01 字体: [][ ][ ]

  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逐步深入,宁夏各地小村落焕发出勃勃生机。11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审议意见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要统筹考虑乡土风情、民俗习惯,更好地保留和体现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避免风格雷同和“千村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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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审议中,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其中,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龙泉村、贺兰县立岗镇星光村、吴忠市利通区上桥镇牛家坊村等地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点赞”:“这些村庄将人居环境提升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文化旅游深度结合,高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壮大乡村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促进‘美丽田园’变‘乡村乐园’,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结合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宁夏8个县区12个乡镇村庄的实地调研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村庄没有完全做到规划先行,没有从村庄布局和长远发展统筹考虑,整治工作缺乏科学性、前瞻性,可能造成后期反复拆建、重复建设,浪费有限资金;一些村庄环境整治不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和整治,有的不考虑当地土壤条件和经济能力种植名贵树木,造成资金浪费,有的盲目照搬照抄城镇建设,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一些村庄环境整治重“颜值”、轻“产值”,忽视与乡村产业、庭院经济融合发展,环境整治失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要统筹考虑乡土风情、民俗习惯、黄河文化、塞上江南等‘原生态’村容风貌保护,更好地保留和体现生态特色和人文特色,切不可盲目照搬照抄城镇风格和县城模板。”在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审议意见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坚持规划先行,根据村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状况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因地制宜编制和完善村庄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探索适合各地发展的具体模式。同时要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产业支撑作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突出自身特色,打造具有独特韵味和地域特色的旅游观光村镇;积极发展乡村庭院经济,引导农民种植经济林木和经济作物,美化环境的同时也能增加收入。

  “从顶层设计上高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乡村宜居质量、村庄建设品质,推动美丽乡村‘颜值’‘气质’内外兼修,让特色产业鼓足村民腰包,才能真正打造美丽乡村生态宜居‘全景图’,真正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是说。(记者 尚陵彬)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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