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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宁夏人大》杂志2026年第9期 发布时间: 2026-10-28 字体: [大][ 中][ 小]

  9月1日至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娟带领执法检查组,赴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和吴忠市青铜峡市等葡萄酒主要产区,对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酿酒葡萄种植、加工、研发一线,重点检查条例关于产区范围划定、酿酒葡萄种植区保护、投入品管控、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使用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葡萄酒种植企业负责人、一线技术工人的意见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了解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保护优先、质量为本、品牌引领、融合发展导向,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有力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细、见行见效。

  执法检查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宁夏,寄予宁夏葡萄酒产业引领中国葡萄酒“当惊世界殊”的殷切期望。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完善产区基础设施,守牢种植面积底线。要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推进酒庄数智化改造,建好种质资源繁育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要健全“区域+企业+产品”三级品牌培育体系,强化地理标志监管,完善“一瓶一码”溯源体系。要做深“葡萄酒+文旅”融合,依托“举杯贺兰山”IP打造文旅精品线路,推动从“卖酒”向“卖文化、卖体验”转变,提升产区国际影响力,擦亮“紫色名片”,早日实现“紫色梦想”。

  (报道/肖兆龙)

技术编辑:王赟 校对:吴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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