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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稿件来源:宁夏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23-01-18 字体: [][ ][ ]

(2023年1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张雨浦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全区各项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发展主要目标和2023年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经济发展“六大提质升级行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教育优先、科技支撑、创新引领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办好民生实事,持续用力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取得新突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创造新经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而团结奋斗!

关于自治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同意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

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尚成副主任受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和本届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努力建设“四个机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窦朝晖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依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强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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