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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宁夏人大网 发布时间: 2025-03-28 字体: [][ ][ ]

(2025年3月20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牵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九项重点任务”和打好“六个攻坚战”的部署安排,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精耕细作、团结奋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1.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学习机制,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导学解读、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研读习近平《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谋划和推动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等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党的工作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部署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开展“监督质效提升年”行动,强化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国有资产、政府债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社会民生等监督,建立健全常委会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办法,开展人大代表“稳增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凝聚全区智慧和力量共同打好“六个攻坚战”,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全面落地落实。

  4.深化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带三促”学习机制。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常委会履职专题讲座,开展代表工作培训,与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学习,举办专题辅导,带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市县人大、机关干部,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实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

  5.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召开重要法规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营造全社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6.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同有关机关的协同联动,形成备案审查制度合力。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围绕推动重要法律法规实施,常态化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7.加快改革发展领域立法。制定数据条例、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筑管理条例,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农作物种子条例、旅游条例立法调研,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8.加强民族团结进步领域立法。修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以法治力量加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9.完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修改节约用水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废止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条例,促进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探索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指导设区的市协同制定清水河保护条例,与毗邻省区开展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化防治协同立法调研,用法治力量呵护好“一河三山”这一谋划改革发展的基准线。

  10.推进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社会救助条例、精神卫生条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改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体育工作条例、供热条例、实施消防法办法,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立法调研,筑牢民生保障法治根基。

  11.深化完善“双组长牵头、专班推进、联系点参与”立法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法项目民意征集、法规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公众参与立法激励等制度机制。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专家咨询+群众参与”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机制,充分发挥好立法“直通车”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12.加强对规划计划和重大项目的监督。制定关于重大项目监督办法,听取和审议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四五”规划执行和“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及重大项目实施、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推进、“四水四定”试点示范、推进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等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专题调研,促进全区经济稳中向好、量质齐升。

  13.加强预算决算、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区及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草案、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4年决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管好人民共同财产。

  14.加强对民生保障工作的监督。制定关于加强民生实事监督的办法,听取和审议关于2025年民生实事完成、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民共同富裕。

  15.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推进情况、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采取“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方式检查六盘山、贺兰山、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活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改善,加快美丽新宁夏建设。

  16.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深走实。

  17.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研究处理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向好。

  18.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行政执法监督、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未成年人审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深化落实平等保护机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确保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19.深化完善“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监督机制。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制定“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联动监督办法,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精准选择监督议题,健全监督前学习培训、监督中联动调研、监督后跟踪落实反馈制度,提升联动监督质效。认真落实主任会议交办审议意见制度。常委会会议连续听取和审议的专项报告,需对上一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同时进行报告;非连续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20.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依法对预算调整、重大事项等作出决定决议,探索对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情况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作出决议。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严格落实颁发任命书等制度,确保自治区党委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

  五、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21.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通过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走访、座谈等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推进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预决算审查,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意见建议。

  22.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落实省级领导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制度,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处理反馈机制,加强人大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工作,探索开展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同一议题分选举单位交叉调研。

  23.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组织在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建立代表议案建议素材库机制,加强对代表高质量提出议案建议的培训、指导和服务。落实主任会议交办代表议案建议制度,督促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承诺事项台账。听取和审议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代表建议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改进代表建议满意度反馈机制,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24.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工作培训,举办2期全区代表工委负责人及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完善代表、委员履职评价激励办法,年末通报履职情况。建立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机制,推进县、乡两级人大完善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25.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专题调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建议,为全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做好准备。

  26.深化完善“1+5+N”特色化规范化家站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大代表基层履职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拓展网络履职平台功能,通过平台开展常委会委员、代表履职评价,指导基层人大用好代表家站。

  六、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全面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27.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五型”模范机关建设,切实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28.完善制度机制。修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办法,完善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机制,制定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若干规定等,不断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修改完善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若干规定、公文处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信访等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人大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9.提升履职能力。聚焦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持续开展“三支队伍”能力提升行动,统筹安排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培训,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30.强化纪律作风。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纪律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支持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加强对常委会执法检查、考察调研和机关会议、培训、接待等统筹安排和落实。

  31.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阐释,筹建宁夏人大工作研究会。联合党校、社会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展人大工作研究,力争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培养一支精干队伍。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办好《宁夏人大》杂志、宁夏人大网,综合运用“网、端、微、刊”,全方位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宁夏实践,讲好中国民主故事、讲好宁夏人大故事。

  32.强化人大联动协同。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履职等各方面,加强与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同题共答,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根据本要点,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和培训工作计划等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确定责任分工、明确时限和要求,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和各工作委员会要按照职责分工,逐项梳理认领,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技术编辑:王赟 校对:吴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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