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3年3月20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第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扣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工作
1.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有关工作。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各项候选人名单提名、选举等工作。
2.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审查当选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的意见,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3.做好代表出席大会的组织、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大会秘书处的统一安排,统筹做好组织代表参会、报到等工作。做好大会期间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工作,及时提出大会期间代表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进一步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机制,依托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代表建议内容进行法律性、政策性审查,协助把好代表议案建议政治关、质量关。
二、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4.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参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及时整理报送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结果报告、代表登记表等基础资料。组织代表认真开展学习培训、研读立法法修正草案、信息化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等,为代表参会提供优质服务。
5.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做好提交议案建议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商请有关部门向代表提供年度工作重点、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等,向“一府一委两院”及市、县(区)全面征集议案建议素材,服务代表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力争3件以上建议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上升到国家层面办理。
6.加强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精神,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助力代表履职。
三、创新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
7.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对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提出的新要求,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
8.制定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围绕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办理质量,完善代表建议督办、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切实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作为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过程。
9.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依托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包括出席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加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参加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人民群众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汇总,以适当方式通报,激励和引导代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加强代表作风建设,积极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经验和先进事迹,树立代表良好形象。
10.开展代表工作调研。围绕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意见、健全人大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等制度赴外省、区(市)进行调研,学习借鉴经验,推动有关工作。
四、密切自治区各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11.丰富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形式。结合常委会会议议程,邀请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提出相关议案建议以及参加相关立法、监督、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会议,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侧重邀请来自基层一线的代表,努力实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列席常委会会议全覆盖。
12.完善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谋划确定列席代表座谈会主题,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意见。建立列席代表座谈会情况通报及组织服务工作,完善代表提出意见建议交办、办理机制。
13.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点对点”联系和交流互动机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1次的要求制度化,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走访代表以及邀请代表座谈等多种形式,丰富联系内容、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常态化、机制化。
14.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代表对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15.统筹自治区各国家机关联系代表工作。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参加自治区各国家机关组织的相关活动制度。统筹协调、合理安排、规范有序地邀请我区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推荐代表担任行风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
五、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16.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备案审查等环节,广泛邀请代表参加,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结合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听取提出相关议案、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邀请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和审议工作;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论证会、立法评估等活动,发挥代表的专业特长和联系群众的优势,不断扩大代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17.扩大代表对监督工作的参与。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保障民生、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公正司法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拓展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途径,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18.健全完善代表参加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在规划、计划执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调研及各类会议中,积极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加。
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19.组建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在4月底前建立完善自治区五级人大代表小组,并编入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指导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制定代表小组活动计划,为代表小组就近就便开展多种形式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20.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安排,围绕自治区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为代表出席人大会议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
21.开展“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推动“三区建设”、壮大“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推进“六权改革”、推动“六大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走访、直接联系群众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22.常态化组织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开展活动。健全人大代表“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履职制度,组织代表带着法规草案、监督事项,进家入站,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代表带着接地气、冒热气的基层声音通过出席人民代表大会、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参与立法、监督等活动,直通决策全过程。
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23.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前移服务关口,组织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大征集大调研活动,引导代表将着眼点放在事关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有的放矢、有理有据地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协助代表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对接并选准选好议案建议题目,推动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进社区等活动,帮助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议案建议。
24.健全议案建议交办、办理机制。坚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交办代表议案建议制度,完善领导领办建议制度和“一把手”责任制,做到办前了解诉求、明确重点,办中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办后说明情况、回应反馈,推动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办理代表建议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完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25.加大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力度。继续选择若干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交由“一府两院”重点办理并进行重点督办,抓好建议答复后相关措施的跟踪落实。会同政府督查室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督查,强化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26.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表彰大会,对优秀代表建议、优秀代表议案建议承办单位和个人进行集中表彰,切实提高“提办”双方积极性。
八、完善代表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
27.抓好代表初任履职培训。组织代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系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以及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审议报告、提出议案建议等基础履职知识和履职技能,增强代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举办2期代表履职学习班,实现新入职代表培训全覆盖。其中,举办1期初任代表培训班,培训新任自治区人大代表200名左右,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国内知名专家到宁夏进行授课辅导;举办1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学习班,赴区外进行培训,培训新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80人左右,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
28.开展代表专题履职培训。结合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培训计划,分领域抓好自治区人大代表专题履职培训,丰富代表培训内容和形式,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动力和成效。
九、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29.加强代表联络家(站)建设。建设自治区级代表之家,指导各市、县(区)开展代表联络家(站)巩固提升建设,推动全区代表联络家(站)内容、流程、实效等标准化建设。
30.全面推进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运行工作。举办全区人大系统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应用培训班,推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和服务代表工作单位使用代表履职平台开展代表工作,切实使代表履职平台成为代表学习平台、履职工作平台、联系群众的支撑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全面、精准、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制定代表网络履职平台运行管理制度,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1.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保障工作。向代表印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让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工作安排。定期为代表提供各种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主要工作情况。有序组织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安排的调研、座谈等活动,推动国家机关通过情况通报、寄送公报资料、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形式,增进代表对政情的了解。
32.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和作风建设。坚持代表工作机构服务代表、保障代表的职责定位,加强与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及市、县(区)人大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提升代表工作整体实效,形成代表工作整体合力,切实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班子作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代表工作队伍。
十、做好人事任免及宪法宣誓工作
33.做好人事任免及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度常委会人事任免议案提请、审议表决等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出缺、补选的资格审查等工作。
34.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建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等履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增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其依法办事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促进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履行好各项职责。
35.依法做好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认真开展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切实增强其荣誉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