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
(2023年3月20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发力之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起步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及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努力建设“四个机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总书记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不仅要做到、而且要做好”的政治忠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掌握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把报告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全面准确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中,以新的实际工作成效扛起新时代新征程人大的使命任务。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2.紧扣党代会确定的“12345”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主动融入同谋划,跟进加力同推进,依法履职同增效,以高质量、高效能、高水平的工作推动党委部署要求落实。结合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请自治区党委印发,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协调组织对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召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座谈会或现场推进会,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
3.增强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为推进法治宁夏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组织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4.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落实,依法把“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持续推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用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高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正的立法法,做好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实施,加强有关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四、推动高质量立法
5.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编制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制定2023年立法计划并严格执行。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着力健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所需的法律制度。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召开全区立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立法规划和计划。
6.围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宗教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数字经济、社会征信等新兴领域立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修订修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审计监督条例等法规,开展制定修订大数据发展条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条例、电力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调研论证。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中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重要法规草案的牵头起草工作,对有关方面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做好法规案审议准备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积极开展立法听证、立法论证和立法协商工作,做好法规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发挥好立法咨询委员会专家作用。建立人大和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立法专班制度。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指导设区的市开展“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扎实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编制立法规划、制定修改法规的重要依据,认真听取、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
五、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8.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加快“三区建设”、发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推进“六权改革”、实施“六大提升行动”等重点任务开展监督,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制定2023年度监督计划并严格执行。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制定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意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用好执法检查这一法定监督方式,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更好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引入第三方评估、跟踪监督等机制,以监督刚性和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完成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
9.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数字经济发展、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奶产业发展条例、旅游“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0.加大对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决算。审查和批准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制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结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入推进预算和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专题研究。开展区域协调发展、金融工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专题调研。
11.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和研究处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检查工会“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区宗教工作、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村(居)委会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12.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中水回收利用情况的报告。检查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继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活动。
13.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4.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认真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完善网上信访平台。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分析,为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六、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
15.结合实际,制定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规范有效行使决定权,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预算调整等决定决议。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报告履职情况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发言、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保证党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
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6.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工作内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制定2023年代表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17.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制定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的意见。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加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建立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落实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
18.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做好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代表面对面交流1次。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参加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健全立法项目论证、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19.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代表闭会期间活动,于4月底前建立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小组,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建设自治区级代表联络之家,推进全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各级代表进站开展活动。开展“我当代表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有序表达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引导代表依法有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
20.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举办代表培训班,实现新任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全覆盖。做好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推动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发挥好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在线履职。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
八、着力建设“四个机关”
2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集体学习、专委会专题学习、机关干部日常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
22.强化组织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作用,优化人员配置,完善议事规则,高质量完成好立法、监督、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设立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分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区直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增强工程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政治型、服务型、实干型、文明型、廉洁型“五型”模范机关创建,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抓好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田原村、同心县河西镇旱天岭村对口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培训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机关干部的培训。
23.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依法履职观念,模范遵守法定程序和会议纪律,认真审议讨论,严格依法行使表决权。严格执行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严格落实自治区《若干意见》和“八条禁令”,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结合人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开展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回头看”活动。
24.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联合社科机构筹建全过程人民民主宁夏实践理论研究会,积极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研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好《宁夏人大》杂志、宁夏人大网,开通宁夏人大微信公众号,推进刊做深、网做大、微信做活,拓展传播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宁夏人大故事。编制“数字人大”建设行动计划,提高机关信息化水平。
九、推动市、县人大工作协同发展
25.结合常委会年度调研、检查、督办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督促,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坚持区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协调机制,服务指导设区的市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密切工作协同,做好委托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工作,调动积极性,形成合力。将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立法工作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纳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培训工作计划,促进提升能力、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