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桂红(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曾宪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凤英(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孙泽诚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朱武为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 免去: 曾宪斌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桂红(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