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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2020-8-14 发布时间: 2020-08-14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5日至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爱兴带领执法检查组,对银川市、石嘴山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中,组织宁夏环保世纪行记者团记者进行了调研,推动法律学习宣传。

  执法检查组深入贺兰县幸福村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危废填埋场、宁东基地2号一般固废填埋场,原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惠农区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平罗县瑞丰源牧业有限公司等地检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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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惠农区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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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组在宁东基地2号渣场了解固废填埋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法律有效实施,依法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要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特别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做好土壤污染监测,消除污染隐患,确保地块安全利用。要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安排,进一步加强调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好制定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论证工作,为依法防治土壤污染提供法治保障。(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周生元 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宁夏人大》编辑部 李刚)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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