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官网移动版

宁夏人大公众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稿件来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2020-6-28 发布时间: 2020-06-28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6月17日至1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爱兴带领执法检查组,对银川市吴忠市贯彻实施全国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相结合视频远程检查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实现5个地级市全覆盖。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野生动物栖息地人工繁育场所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海关边检口岸及相关监管平台等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我区贯彻实施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给予肯定

执法检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指示要求,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宣传自然保护区要强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推动政府组织公众共同行动,增强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要严格执行法律各项规定,落实相关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处理相关问题要认真做好自治区野生动物保护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及时调整我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提供法治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   周生元)

技术编辑:杨凯
分享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

备案号:宁ICP备05001759号-1

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贺兰山中路266号

宁夏新闻网技术支持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158号

网站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