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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2-05-07

(2022年4月14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5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自治区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是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最后一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努力建设“四个机关”,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大力推进先行区建设、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

  1.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毫不动摇、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宁夏改革发展实际中思考、谋划和推进,紧跟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盯推进“九个重点产业”、建设“十大工程项目”、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中的实际需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会起来,同学习“四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史贯通起来,同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辅导讲座、学习培训等方式,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切实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三、统筹做好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工作

  3.抓紧抓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对照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好常委会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配合自治区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实施意见。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逐条逐项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开展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对市、县(区)人大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四、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

  4.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听取审议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向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延伸。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完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成自治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加强相关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五、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

  5.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就重大立法项目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制定2022年立法计划并严格执行。谋划编制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健全改革发展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6.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继续审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制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修订枸杞产业促进条例、安全生产条例、土地管理条例、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

  7.抓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中的定位,正确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立法论证工作,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做好法规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继续探索组成立法专班起草法规新机制。扎实做好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法律专家全程参与立法等工作。继续加强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反映社情民意的立法“直通车”作用。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过程,认真听取、充分吸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发挥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提前介入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做好审议准备。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和立法能力建设,适应工作需要。召开全区立法工作会议,对全年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8.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先行区建设、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四大提升行动”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202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履行职责、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推动各国家机关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9.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推进用水权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及区本级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今年以来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制定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二期建设和使用工作。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检查科学技术普及“一法一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10.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及环境教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以“保护黄河生态、建设美丽宁夏”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

  11.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审议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检查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结合检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立法后评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调研。

  12.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13.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做到会前充分准备,会后跟踪、监督落实审议意见。继续坚持明确分工、专家培训、严格检查、反馈整改的执法检查机制,紧扣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突出法律责任,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执行效果是否明显进行检查,探索运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检查方式,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点名曝光、深挖根源,让法律法规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完成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

  14.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加强对信访突出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诉求,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七、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

  15.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健全自治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自治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自治区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规范有效行使决定权,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预算调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等决定决议。

  16.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严格执行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八、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17.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使人大代表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使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制定2022年度代表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18.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党委安排,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三届自治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完善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拓展联系深度,增强联系实效。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召开常委会主要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20.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机制,支持代表参加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组织的活动,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座谈、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支持市、县(区)人大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建设。建立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

  21.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做好服务保障。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答复意见反馈代表。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督促“一府一委两院”等有关方面及时向代表答复和反馈。办理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

  22.加强代表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引导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提高代表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紧跟履职需要优化培训内容。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对新当选的市县乡人大代表分层次轮训一遍。建成全区人大代表网络履职平台,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平台、履职工作平台、联系群众服务支撑平台。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

  九、努力建设“四个机关”

  2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4.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支持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要事项等。

  25.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党中央以及全国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努力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做文章,在全面落实上见成效。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组织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26.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增强依法履职观念,确保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修改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议案提出审议表决程序,严格执行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八条禁令”,坚持求真务实,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和定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27.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紧扣“三个表率、一个模范”目标,深入推进“五型”模范机关创建。抓好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深入推进“五化三好”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深化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实践创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舆论宣传,讲好宁夏人大故事,办好《宁夏人大》杂志、宁夏人大网。制定常委会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代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培训。加强人大门户网站、机关内部办公系统建设及应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增强机关干部综合素质,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十、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28.加强对全区各级人大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和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市、县(区)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协同,依法进行指导。坚持区市两级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工作机制,服务指导设区的市做好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丰富监督形式,确定1至2项执法检查任务,与市县人大联动开展,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组织开展新一届市、县(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和观摩学习,促进提升能力、依法履职,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技术编辑:王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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